华容法院:回眸2014

04.01.2015  20:38

      湖南法院网讯    2014年,华容县人民法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三三六”工程,建设平安华容提供了优质司法保障。2014年,该院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市法院系统的年度考评中,被评为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司法绩效先进单位,是全市唯一三项工作均获得先进的法院;东山法庭和鲇鱼须法庭分别被省高级人民院、市中院评为“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在2014年下半年民调中,该院的民调满意率在全省125个基层法院中排第2名,全年综合排名第6。
      2014:是全心付出的一年
      这一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72件,办结3435件,其中刑事275件,民事1887件,行政149件,执行1124件。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75件,判处罪犯363人。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抢劫、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案件21案21人;保持对黄、赌、毒犯罪的高压态势,净化社会风气,审结涉黄案件13案15人,涉赌案件9案22人,涉毒案件64案70人;依法惩处多发、高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盗窃案件69案91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巡回办案6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5份,开展以案讲法、寓教于审活动8次。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一是积极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纠纷670件,审结交通事故案件295件,审理人身损害案件120件。二是认真审理涉农案件。注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审结涉农案件185件。三是慎重处理涉企纠纷。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审结涉企纠纷225件。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8件,其中45件撤诉,判决结案3件。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办理了县计育局、环保局、国土局、人防办等行政机关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1件,重点支持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在县计育局设立了巡回法庭,受理、执结案件70件。妥善处理社会关注的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既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又支持政府改善环境、发展经济。
      2014:是重心夯实的一年
      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强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年生效裁判文书已按规定全部上网,完成网上庭审直播6次。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强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开通法院微博,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法院工作。在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等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率先在全省设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40件,参审面达100%,参审率94.1%。9月中旬,湖南卫视、法制周报等省内五家主要媒体对该院推行司法公开,特别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做法进行了集中报道。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办案绩效。4月份开展了季度办案竞赛活动,化解了积案,提升了办案效率,在上半年省高级法院的办案绩效三项主要指标的通报中,该院均位居前30名,结案率排第2名。通过完善数字法院系统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讲评、院领导带头办案、审判委员听庭等措施,不断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全年共对全院所有办结案件进行了评查,并进行了两次专题讲评。院领导办案64件,审判委员听庭12次。全年所评查案件的优秀率已达92%以上,无一不合格案件,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下降到了0.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38个百分点,息诉率达到了95.1%。在全法院系统的年度考评中,该院的审判绩效排名第一。
      注重内外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在内部监督方面,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审结本院决定再审案件6件,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11件。同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反映较多的48起案件进行了重点跟踪、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和处理。在外部监督方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2014年重点汇报了执行工作情况,并接受了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庭15次,办理代表、委员来信30余件。还通过聘请35名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2600份、回访案件当事人150人、回复网络舆情10起等,广泛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2014年10月下旬,该院以法庭为单位,邀请辖区内执法监督员开展“听一次庭审,汇报一次工作,征求一次意见”的“三个一”活动,确保了执法监督落到实处。
      2014:是民心回归的一年
      加强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坚持队伍建设与创新管理、常规执行与专项执行、穷尽措施与执行救助、攻坚克难与联动执行、强制执行与注重和解等“五结合”措施,努力提升执行质效,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实现。充分利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四查”常态化,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成功执结案件40余件。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与公安、房产、国土等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作用,一年来对拒不履行、干扰执行的当事人和案外人拘留78人次,采取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850多人次,划拨存款8000余万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150余次,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0次,执结案件8起。为此,该院执行工作连续两年在市中级法院的年度考评中夺得第一名。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一是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改造立案信访大厅,公示诉讼指南,设置导诉台,添置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提供“一站式”服务。继续坚持院领导周二、周四轮流接访制度,通过院领导接访90余次,化解了多起信访遗留问题,没有新增严重的越级、重复上访案件。二是全方位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因地制宜推进诉讼引导、电子送达、远程QQ视频开庭等工作,让办案进入“快速车道”;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简易案件,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努力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让诉讼进入“绿色通道”;在各乡镇设立审判联络站,搭建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平台,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深入村场、社区、企业开展巡回办案430件,处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案件550件,让矛盾化解进入“多元轨道”。三是加强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加强法庭干警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法庭要围绕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化解各种矛盾。一年来,五个基层人民法庭先后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处理了突发事件、承包、折迁纠纷等30余起。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结合起来,重点针对“六难”“三案”问题,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开展“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加强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启动法院帮扶、外部联动、社会救助三个机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全年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89万元,向72名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社会救助资金60万元。该院还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14万元为幸福乡新发村、中岭村、城关镇李家湖社区办实事。
      2014:是雄心勃发的一年
      制度建设措施硬。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该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性地完善了各项制度,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力。在全院推行“双百分”考核机制,确保每个干警、每个单位责权利明确。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真正通过严格执行制度整治浮、懒、散等不正之风。
      文化建设氛围浓。营造文化建设氛围。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调研、专家授课等形式,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调研文章,营造讲学习的氛围。全年共组织了4次集中学习,全院干警共参加各类培训90人次,撰写各类文章480余篇,被市级以上采用360余篇,其中被系统内国家级媒体采用80余篇,在全国三千多个法院中排第57位,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司法宣传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丰富文化建设载体。积极开展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和全国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设立了法院宣传窗、文化长廊、道德讲堂等,开展了征集院训和廉政名言警句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党员进社区活动,到扶贫点访贫问苦。开展登山比赛、演讲比赛、篮球比赛、法官宣誓等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特别是在县政法委组织的庆七一“党在我心中、我为党旗添光彩”的主题演讲中荣获佳绩,包揽前三名,在岳阳法院系统“天平杯”篮球赛中,也勇夺第三名,充分展示了华容法官的精神风貌。
      队伍建设机制活。一方面是在激发队伍活力上下功夫。3月份,在县委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和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对庭室负责人岗位实行轮岗、换岗,对空缺庭室负责人职位实行竞争上岗。通过资格评审、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等程序,7名干警竞选到了7个正职岗位,人事调整后,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极大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评出优秀法官、十优干警、调解能手和办案能手20余人,先进集体10个,推出了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1名、县“最美基层干部”1名。另一方面是在廉政建设上下气力。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求院领导对分管庭室的不廉洁行为负连带责任,辅以“廉政保证金”,使廉政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管理环节。组织干警旁听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全院上下先后多次深入讨论身边的反面典型。坚持日常监管不放松,发现问题不放过,处理问题不“放马”,2014年对2起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了通报,对2名违纪人员予以了辞退。

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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