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法院周刊》:汉寿“三项举措”便利群众诉讼

20.03.2015  11:11

      近年来,湖南省汉寿县院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执法为民,推进便民、利民举措,汉寿法院适时成立了“夜间法庭”、车载法庭,开通了微信送达,利用人民法庭驻扎基层、贴近群众优势,便利群众诉讼。
    夜间法庭
      为更好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诉讼,汉寿法院适时成立了“夜间法庭”。
去年中秋节前夕,晚上七点整,汉寿法院太子庙法庭的法官却在法庭调解案件。
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因家庭纠纷引发肢体冲突,原告被送往汉寿县人民医院治疗,共住院17天,花医疗费近4000元。后原告申请对其损伤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轻微伤。此次纠纷,经乡镇、公安机关4次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执意通过诉讼讨说法,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共计11000余元。
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认为该案不能图省事一判了之。然而办理此案却出师不利,办案人员在给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电话无法联系上,因被告外出帮工,几次去被告家也吃了闭门羹。要解决好纠纷,被告怎能缺席?后来被告总算答应晚上可以到庭。
晚上7点,法庭准时开庭。办案人员在分清双方责任的前提下,在镇、村基层领导及当事人子女的配合下,不厌其烦从法律、亲情方方面面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被告终于开口向原告承认不该先动手打人,请原告看在亲戚的面子上原谅自己。原告也检讨了自己在此次纠纷中的错误之处,愿意不计前嫌。最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场赔付原告各项损失3000元。
车载法庭
汉寿法院罐头嘴法庭辖罐头嘴、坡头、鸭子港、洲口、文蔚、酉港六个乡镇,辖区共18万多人,湖区交通多有不便,罐头嘴法庭利用车载法庭机动优势实行巡回审判便民、利民。
2014年6月16日,罐头嘴法庭法官来到罐头嘴镇太兴村,一起养殖户之间的健康权纠纷在这里巡回开庭。2013年7月24日,甲鱼收购商周某到养殖户李某家收购甲鱼,在等待李某时,周某将李某放在桌上的火铳钢管拿在手上把玩,被钢管里迸出的铁砂炸伤右眼,造成右眼失明。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起了纠纷,周某将李某诉至法院。为便于就地化解矛盾、普及法律知识,法官将开庭地点设在该村,在村部的大樟树下布置了巡回法庭,许多村民纷纷旁听。
诉辩双方先是一番唇枪舌剑,承办法官、村镇干部和村民一同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4万余元。
微信送达
2014年以来,汉寿法院采用微信送达文书,以往需要数天才能送达的文书几分钟便完成送达,并进行了签收确认。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司法资源,还开创了文书送达新方式。
“朱俊您好!起诉状、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已经发过去了,请问收到了吗?”
“收到了,谢谢颜法官,我们会按时出庭的。”
汉寿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外地,且需要复印大量的证据材料,邮寄送达较为不易。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征得当事人同意,采用微信送达文书。微信送达是汉寿法院继QQ、电子邮箱送达后的又一最新尝试。微信通过手机用户端,具有较强的私密性,用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的优越性明显。对于地处遥远、往返不便的当事人,该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利用电子平台进行送达。
当事人朱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微信送达着实为我们老百姓带来了便利和实惠。”
通讯员 彭里 汪宇
      链接: http://www.efaw.cn/a/fayuanzhoukan/2015/0319/7208.html

来源:法制周报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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