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法院周刊》桂东 :便民利民的“最高法院”
http://www.efaw.cn 2015-01-10 00:00 来源:法制周报-湖南法制新闻网
通讯员 丁锦超
桂东是湖南省海拔最高的县城。于是,桂东县人民法院也被戏称为湖南“最高”法院。针对山区县特有环境, 桂东县人民法院,创造性提出法院的“三大群众办案理念”,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
罗某和郭某本是甥舅关系,2009年双方达成口头协议,舅舅郭某将外甥罗某家面前的一块5分3厘地换给罗某,以方便罗某家作为通行道路。2013年,罗某在这块地里打了除草剂,未通知郭某,导致郭某的牛吃了这块地里的草而生病,郭某为此心怀不满,要求收回4年前交换的此块地,并在地上安上栏杆、设下障碍,影响了罗某一家的出行,甥舅俩因此闹得不可开交。桂东法院受理此案后,先后两次将巡回法庭开到村门口,经过主审法官10多次来回调解,最终以调解成功结案。甥舅俩尽释前嫌。
桂东是典型的山区县,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群众出行一次很不容易,不断拓宽便民利民的渠道,接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是桂东法院一直努力的方向。仅2014年桂东法院就组织了上百起巡回审判,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打官司了。
该院自编有小册子《桂东话集成》,人手一册,要求干警用桂东话跟老百姓交流。“用群众的语言办案,借助群众的力量办案,到群众的家门口办案”3大办案理念,是桂东县人民法院多年审判实践中整理出来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破除案多人少矛盾的成功经验之一。
“娘大舅大,不敬舅佬雷公要打,你就让着老人家一点……”在调解罗某和郭某两甥舅的矛盾时,小丁等几名外地法官拉过外甥罗某这样苦口婆心地劝说。平时耳熟能详的俗语由法官嘴里说出来,无形中拉近双方的距离,同时也让他们在俗语中明白事理、理解法律。
链接: http://www.efaw.cn/a/fayuanzhoukan/2015/0110/6742.html
来源:法制周报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