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开花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未成年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宣传,5月31日上午,新化县检察院举行了“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学校教师、团委、妇联、学生代表等300多人参加。
代表们和学生代表首先一起观看了新化县检察院制作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概况》、《不要放弃你的自卫权》、《冲动的代价》、《优秀学生怎样“面对挑战”》、《殴打勒索绝不是小事》等宣传挂图。
未检干警罗艳梅向各位代表和学生们播放并详细介绍了精心制作的PPT,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支招,对“什么是校园欺凌”、“辱骂、恐吓、殴打等行为怎样导致欺凌犯罪”、“如何防治校园欺凌”、“如何自我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解读,并和学生们进行了互动。
代表们参观了新化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深入了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等,让代表们了解未成年检察工作的办案过程、工作内容和取得的成果。
代表们和学生代表还走进新化县检察院荣誉室和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参观人民检察史展览,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与职能,以及新中国检察事业的发展进程;了解检委会的历史沿革、职能、议事规则等,大家还实际操作体验了检委会的运用系统。
最后,代表们在新化县第十五中学参加座谈会。未成年检察科负责人伍晓梅向各位代表介绍了近年来未检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主要做的工作以及关爱未成年检察工作对社会的意义等。
近年来,新化县检察院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推进“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推行温情办案模式,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32件211人,其中对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案件41件59人,依法对9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符合条件的15名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落实法律援助54人,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新化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与会代表对新化县检察院“开门纳谏”的做法及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在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肯定,并提出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模式等建议。
责编: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