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的通知

22.04.2015  12:27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关于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湘组〔2015〕2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厅干部参训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厅直各单位的处级干部。

  二、具体要求

  1、本次培训学习由厅人事处和厅政法安监处牵头负责,厅人事处具体负责参训对象的报名和组织工作;学习情况作为“法制建设”的内容纳入全厅年终绩效考核,由厅政法安监处具体负责考核。

  2、学习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30日。在此时间段,由参训对象通过本人的“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员帐号登录“干部在线学习平台(www.hnce.gov.cn)”,进入“班级园地”栏目的“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进行网络在线学习。

  3、每名参训对象必须按规定完成4门必修课程和至少4门选修课程的学习,并按要求在线提交一篇2000字的学习体会或研究论文。

  4、还没有“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员帐号的参训对象可以提交申请,由厅人事处统一向省委组织部、省干部网络学院申请。

  5、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处级干部报名参加培训,请于4月27日前将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报厅人事处;并请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次学习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学习结束后,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5日前向厅政法安监处提交一份学习情况总结。

  三、联系方式

  1、厅人事处

  联系人:周鸣辉 蒋龙华

  联系电话:0731-854863068548337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厅政法安监处

  联系人:李铮

  联系电话:0731-854861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关于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湘组〔2015〕22号)

  

  

  

  湖南省水利厅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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