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关于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湘组〔2015〕2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厅干部参训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厅直各单位的处级干部。
二、具体要求
1、本次培训学习由厅人事处和厅政法安监处牵头负责,厅人事处具体负责参训对象的报名和组织工作;学习情况作为“法制建设”的内容纳入全厅年终绩效考核,由厅政法安监处具体负责考核。
2、学习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30日。在此时间段,由参训对象通过本人的“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员帐号登录“干部在线学习平台(www.hnce.gov.cn)”,进入“班级园地”栏目的“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进行网络在线学习。
3、每名参训对象必须按规定完成4门必修课程和至少4门选修课程的学习,并按要求在线提交一篇2000字的学习体会或研究论文。
4、还没有“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员帐号的参训对象可以提交申请,由厅人事处统一向省委组织部、省干部网络学院申请。
5、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处级干部报名参加培训,请于4月27日前将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报厅人事处;并请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次学习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学习结束后,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5日前向厅政法安监处提交一份学习情况总结。
三、联系方式
1、厅人事处
联系人:周鸣辉 蒋龙华
联系电话:0731-854863068548337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厅政法安监处
联系人:李铮
联系电话:0731-854861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关于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湘组〔2015〕22号)
湖南省水利厅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