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努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法院作为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觉肩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责任。
人民法官带头尊法,就是要坚定法治信仰,做虔诚的法治尊崇者。 只有把法治置于头顶,把法律装在心中,法官才能在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法获得职业尊荣感,才能具有坚定的奉法精神和勇敢的护法品格,才能抵御来自外界的干扰,保持职业操守和司法中立。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 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期,在中央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人民法官更应该坚定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律的遵从,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法治定力,始终忠于党和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全身心投入到崇高的人民司法事业中。 不仅如此,法官还要自觉融入社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尊崇法治和遵从法律,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法治风尚。
人民法官带头学法,就是要提升司法能力,做智慧的法律传播者。 人民法院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重要防线, 承担着大量的刑事、民商事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涉及政治、 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广大法官要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判决,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司法能力,努力成为学习型、专家型、复合型法官;既要巩固各类基本法律知识,还要不断更新其它各类知识,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注重总结研究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准确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疏导、协调综合以及群众工作等各种必要的司法能力。
人民法官带头守法,就是要遵循职业操守,做廉洁的法律工作者。 “守法”是国家对每位公民的基本要求。人民法官作为司法工作者,带头遵纪守法更是应有之责、立身之本。 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决不做违法之事。要自觉遵守党纪院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谨“小”慎“微”, 廉洁自律,严格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清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形象。要始终恪守司法良知和职业操守,秉持一颗公平正义之心,弘扬司法正气,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甘于清贫,以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人民法官带头用法,就是要严格公正司法,做坚定的法治捍卫者。 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能就是“用法”,通过准确适用法律,审理、执行各类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价值追求。对于法官而言,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践行司法为民;要保持司法廉洁,塑造优良形象、培育优良作风。对于人民法院而言,要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 有利于促进公正司法的审判绩效考核体系;要强化审判监督,坚决纠正确有错误和瑕疵的案件,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要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建立“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工作机制,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要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
(原载于《中国审判》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