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工程师没钱养情妇 私刻公司印章搞合同诈骗

23.03.2016  11:15

潇湘晨报郴州讯 3月22日,从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获悉,郴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李某因没钱供养情妇,以私刻公司印章、骗取合同信誉金的方式先后两次实施诈骗,并被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于日前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1952年出生,本科文化,某房地产公司工程师。李某的工钱迟迟未到位,就利用假合同骗取他人信誉金以确保情妇的开销。去年6月25日,明知房地产公司将部分项目已经外包的情况下,李某依然伪造公司印章及财务章,瞒着公司分别与江某、李某伟签订假合同,收取合同信誉金2万元;2015年7月5日,李某再一次用以上方式骗取黄某等三人2万元合同信誉金。事后,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供认了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

通讯员肖锋廖新能陈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