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治进展情况信息公布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5〕35号)要求,我市在2014年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各项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整治进展情况
我市按照“摸底子”、“开单子”、“递条子”的工作思路,结合日常执法、贯彻新环保法执法行动等各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情况,全面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掌握全市环境污染现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开展2014年环境污染隐患企业“回头看”行动。2014年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中我市自查企业2245家,复查重点企业1605家,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隐患企业612家,截至2015年6月23日,已完成整改550家,整改完成率90%,未整改到位62家。
2、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5年6月23日,发现新增环境污染隐患企业200家,目前已完成整改180家,整改完成率90%,未整改到位20家。
3、2014年以来我市环境污染隐患企业整改总体情况。自2014年至2015年6月,发现环境污染隐患企业共计812家,目前已完成整改730家,整改完成率90%,未完成整改82家(属于省环保厅可延期的三种情形),其中:市本级12家,芙蓉区5家、天心区4家、岳麓区3家、开福区4家、雨花区8家、望城区6家、长沙县30家、浏阳市6家、高新区4家。
4、认真梳理区域环境隐患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市政府召开了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环境隐患企业整改工作谈话交办会,对未完成整改的环境污染隐患企业,特别是18家存在反复投诉、逾期未搬迁、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明确了专门的项目联系人或工作组,对口调度,掌握情况和工作进度,全力以赴,加快实施。
二、工业园区整治进展情况
1、工业园区基本情况。对全市15个工业园区的环评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核查。目前已有14个工业园区通过环评审批,1个工业园区(暮云经开区)正在办理;有6个园区建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个园区正在建设,6个园区目前正在筹建。
2、集中整治违法企业。通过排查发现我市工业园存在污染隐患企业45家,对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停产整治4家,限期改正5家,立案查处5家,目前已完成整改26家,未完成整改19家。
3、对重点监管单位与园区实行分片包干督查。长沙市环保局下发文件对全市15个工业园环境监管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问题,已报请政府尽快理顺各级园区的环境监管机制体制问题。
三、取消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情况
我市加强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的清理:一是芙蓉区政府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芙政发〔2008〕19号),规定了执法检查次数的上限,并要求执法部门提前告知,与环保法律法规相冲突。目前,已清理整改到位,我市已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二是由于对《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的若干规定》和《长沙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二条禁止性规定》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部分园区、部分企业以“宁静日”、“禁查区”等名义限制环保执法的问题依然存在。2014年7月上旬,市监察局会同我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作出了“十二条禁令”与环境监察工作并无冲突的说明,并下发至全市各相关单位和园区。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对全市自然生态类项目按照计划执法的频次进行日常检查,重点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排查中发现大围山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污水处理工程、红莲寺建设项目、大围山滑雪场项目均已建成,但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目前已督促景区和企业尽快向省环保厅申请环保验收。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2015年,我市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污染投诉问题,提高环境信访案件办结率,对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查处落实情况实行局领导包案、督办、督查制,及时发现环境隐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截至5月,全市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2969件,回复率及处理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未发生群体性赴京上访、重大群访事件。对难以解决的因规划不当、历史遗留问题等引起的环境信访问题集中进行整治,我局对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存在重点投诉问题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和建议,提请市政府进行解决。完成“12369”环保微信举报系统的开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