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深刻汲取长江“6·1”沉船事件教训全面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6月3日,省安监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长江“6.1”沉船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强化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把汛期安全生产摆在头等位置,坚决严防死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检查巡查。全省安监系统所有监管人员都要到一线去,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汛期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巡查,确保万无一失。在全面落实已有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直管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大巡查,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地下矿井要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废弃矿井及老窿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格落实地下矿山、深凹式露天矿山停产撤人规定。比照水库落实尾矿库防汛责任,逐库将监管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企业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统一向社会公告,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巡查。督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单位认真执行高温、雷暴雨天气禁止生产制度,加强药物库区防坍塌、防潮巡查。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防雷防静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仓库、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仪器仪表、自控设备、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排查,切实加大油气输送管道现场巡查力度,严防因山洪暴雨造成管道垮塌、断裂、移位及毁坏和桩基损坏。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汛期安全生产规定,严禁雷电、暴雨天气进行室外、高空、有限空间作业,加强对粉尘仓储的管理,严防粉尘遇湿自燃爆炸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形成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安委办指挥协调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督促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加大对桥梁、涵洞、边坡的监测巡查,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状况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督促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客船等企业加强防雷电、防暴风雨的措施,确保航行安全,尤其不能发生沉船事故;督促铁路部门对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滑坡的挡墙、护坡、隧道口、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加强巡守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置防洪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督促民航部门搞好航空安全监管,督促旅游部门加大对景区安全隐患排查和各旅行社安全防范,确保旅游景区和旅游出行安全;督促建设部门对易受大风、暴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塔吊行车等大型设备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并加强巡查。
通知要求,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严肃工作纪律。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加强与气象、交通、公安、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细化应急措施,搞好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备勤,坚持领导带班和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及时妥善处理险情和突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