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布117个水污染严重区域 洞庭湖水质中度污染

23.09.2015  17:37

   红网长沙9月22日讯 (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 通讯员 梁斌勋)9月22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当天的分组审议,公布了全省117个水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的区域及点源清单,并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出台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高治污力度和水平,切实保障大家都能喝上干净水。

   1740个污染项目被整治,湘资沅澧干流水质总体为优

  今年8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8个执法检查组进入近60个县市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制度逐步得到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2014年全省氨氮、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为15.44万吨、122.9万吨,分别比2013年下降2.1%、1.6%,完成国家下达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省政府落实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战略,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文件,持续开展湘江资江沅江澧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区域得到治理,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已实施1740个污染整治项目,今年上半年,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质总体为优。

  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省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1236起,处罚3187万元,其中移送公安32起。

   洞庭湖水质为中度污染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暗访发现,由于水污染的长期累积,加上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快速推进伴生的新污染,湖南一些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部分水域污染仍然比较严重,集中反映到洞庭湖水质继续下降,水污染形势严峻。

  2014年,洞庭湖11个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超过标准水质,其中10个断面属Ⅳ类,1个断面属Ⅴ类,主要污染物总磷浓度比2013年升高29.2%,水质为轻度污染。今年上半年,洞庭湖水质继续恶化,总体下降为中度污染,其中2个断面属Ⅳ类、9个断面属Ⅴ类,总磷污染继续加重。

  “一些地方非法生产和非法排污屡禁不止,部分区域污染继续加重,当地政府没有引起重视,也没有进行防治。”报告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市场的环境保护准入把关不严,在省人大常委会两次执法检查、省环境保护厅挂牌督办后,有的仍应付敷衍相互推诿,打击非法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极其不力,放任市场自由扩张无序发展,造成水污染叠加累积,监管严重失职,难辞其咎。

   建议:加快制定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报告从调查核实取证的200余个水污染问题中,摘要117个水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的区域和点源,开列了14个市(州)水污染问题清单,并公布,使水污染无处可藏。

  “没有什么东西比空气、水、土壤更重要。”分组审议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说,水的质量,关乎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大家不要小看水的问题。针对这117个水污染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水污染问题突出、少数领导对区域内较多的三无企业非法生产、环境污染监管严重失职的,建议省政府对这些区域实行限批,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并严格追究责任。

  同时,建议省政府尽快研究制订出台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健全水环境污染防治分级监管制度,提治污力度和水平,切实保障人人都能喝上干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