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重拳治理尾气污染 两万非“绿标”车将被限行
2月5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限行车辆区域限行的通告》(下称《通告》)正式公布。《通告》规定,湘潭部分地方从7月份开始启动时段限行,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将禁止进入限行区域。湘潭近两万辆汽车将受限行措施影响。
限行区域包括一桥和三桥
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限行主要针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我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近50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将近20万辆,未取得“绿标”的汽车近两万辆。限行工作将分两步实施,从7月1日起,每天7:00至22:00时段内限行;2017年开始,则实施全天候限行。
实行区域限行主要是为了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限行区域选定在我市车流量较大的地区。《通告》划定的限行区域为:建设中路全段、湘江湘潭一大桥、建设北路部分路段(建设路口至长途汽车站路口)→韶山中路、韶山东路全段(长途汽车站路口至护潭广场路口)→文星门路部分路段、湘江湘潭三大桥、双拥北路全段(护潭广场路口至双拥广场路口)→河东大道部分路段(双拥广场路口至建设路口)的合围区域。
违规行驶车辆将被严罚
为让车主逐步适应限行,我市将6月份定为过渡期,限行车辆在此期间进入限行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口头警告为主,责令车主驶离限行区域。从7月1日起,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力度则会加大,虽然目前并未出台具体措施,但专家预测处罚主要是注销和扣分两种。
我市此次公布的通告,主要根据《湖南省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这一方案规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强制报废车辆和“黄标车”上路行驶及时进行注销的执法力度,要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此外,根据去年年底公布的《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未取得相应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或将对驾驶员进行扣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