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仁重建黄洲桥 民生“文物”孰轻孰重

15.11.2014  03:17

  日前,江西抚州市崇仁县重建黄洲桥一事在网上引起争议,日前,记者就网友关注的“大桥为何要拆除重建”、“大桥到底是不是文物”、“为何不选址重建”等问题进行了采访。

  大桥现状:承担全县超60%人流物流 存严重安全隐患

  据了解,崇仁县黄洲桥位于城区中心,南北向横跨于崇仁河上,两头连接宝水大街、中山路、青年路、创造路、道南路、胜利路等六条道路,是崇仁县城区重要交通枢纽,承担着全县60%以上的人流量和物流量。每天早中晚时段都会长时间交通堵塞。

  “该桥由于当年设计标准较低,加上通车时间较久,目前损毁较为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群众强烈意愿和现实需要,崇仁县委、县政府经过充分论证和反复征求意见,决定将新建黄洲桥列入2014年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崇仁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大桥历史:三次重大毁损和改建 原貌巨变 结构被破坏

  据了解,黄洲桥始建于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为八墩九孔石拱廊桥。据崇仁县志记载,桥面上建有十二间店屋,桥的中间东西方向各有一神龛。一百多年来,该桥经过三次重大损毁和改建:第一次在民国时期,建临八公路,将桥上店屋拆除;第二次在1965年,由省交通厅拨款10万元改建桥面、拆除旧拦墙,铺设混凝土人行道,增设水泥护栏;第三次最为严重,桥墩破水石1969年因洪水摧毁七墩,仅剩的一墩也已变形。

  澄清:黄洲桥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 崇仁现有文物保护单位完好无损

  “经多次修缮和改建,黄洲桥原貌已发生很大变化,结构遭到破坏,所以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没有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只是作为登记点被公布。”针对网友关于此桥属于珍贵文物的质疑,崇仁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此表示。

  “当时,我们已经按照要求将这个文物登记点向相关部门做了备案,像黄洲桥这样的文物登记点,崇仁有603处。”崇仁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崇仁县真正被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全部被完好无损地保护了起来。

  文物专家:文物登记点不是文物保护单位 法律没有明确拆除程序

  “文物登记点是尚未核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不是文物保护单位,在价值和历史内涵方面和文物保护单位均有较大差距,在文物登记点的拆除上程序上,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理解为当地政府就可以决定。”国家文物局一位专家表示。

  “网友保护文物的热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碰到民生问题,两者就要有机统一起来,这也是在考验当地执政者的智慧的时候,如果这座桥是危桥,当地总要做出取舍,不能久拖不决。”这名专家表示。

  专业机构:加固维修将威胁大桥安全 建议拆除重建

  据上海同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今年9月份对黄洲桥的检测结果,该桥被评定等级为5类危桥,即主要构件存在严重缺损,不能正常使用,危及桥梁安全,桥梁处于危险状态,建议及时封闭道路,拆除重建。

  另据了解,2014年8月27日抚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也对桥体及河道横断面进行了实测。结果显示,黄洲桥如进行维修加固,势必增加拦水截面,造成壅水、阻水严重,不能满足二十年一遇的防洪要求,直接威胁大桥安全,将严重影响城市防洪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部门:黄洲桥地处县城交通枢纽 选址重建难度大

  对于有人提出的选址重建的建议,江西崇仁县规划部门负责人表示,黄洲桥是崇仁县重要的交通枢纽,另外选址,则会造成人流、车流分流不均,大量的拆迁工作无法实施,满足不了通行能力。

  “经省、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实地勘察、科学论证,黄洲桥属文物登记点,但结构已变、原貌不在,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决定拆除重建。这既能方便百姓生活又能消除安全隐患。”崇仁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县文物部门:黄洲桥具有价值构件将移至他处妥善保存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第4款规定: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而《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则规定,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公布,建立档案,并报省、设区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为了留住‘乡愁’,最大限度地保护黄洲桥作为文物登记点的历史价值,在拆除过程中,我们按照相关要求,将把黄洲桥具有保存价值的构件移至他处妥善保存,并刻写碑文记载大桥的历史。”崇仁县文物部门负责人表示。




(稿源:人民网)
(作者:记者 秦海峰)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