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质监局代码制度改革

20.10.2015  11:02
      为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江华县质监局于2015年10月1日起将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不再受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迁址业务;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持有2015年9月30日之日后核发的准予注销通知单,均不予办理注销手续;不再受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IC卡的补发业务;不予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出具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业务的任何证明;公、检、法机关调查取证按规定提供查询;不再向特殊机构中涉及企业性质的机构发放预赋码;不再向各级商务部门发放外资企业预赋码。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之举,是顺应群众干事创业期望之举,也是创新政府行政管理之举,利民利企利国,对于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增添经济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