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 节日期间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

19.02.2016  19:17
   湖南法院网讯   (朱丽娟) “您这个案子符合立案条件,请到这边的窗口办理立案手续”;“您的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还不能立案,我们发一份告知书给您,补正这些材料后就可以立案啦”。

  “按照您刚才说的情况,我们这没有管辖权,被告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南山区,南山区法院才有管辖权,建议您到深圳南山区法院起诉。

  从2月14日起,汝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不少外出打工的群众到诉讼服务中心咨询或办理立案手续。为方便群众办事,汝城法院加强了对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要求立案部门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一律登记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一次性全面告知补正。纪检监察部门对诉讼服务中心不定期暗访,公开向社会承诺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即不立案又不做裁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2月14日至2月19日六个工作日,已登记立案72件,发一次性告知书8份,接待群众咨询89人次。 来源:汝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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