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项目管理

15.12.2015  23:36

近日,永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切实做好和规范全市土地开发项目,保障耕地后备资源合理有效开发。

通知》强调,土地开发项目选址时需和村组签订10年以上的租赁合同,项目验收完成后要落实好耕种措施,禁止抛荒。项目实施前必须完善相关部门必需的手续,尤其是林业部门的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确保土地开发项目顺利实施。土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需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和备案,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进行项目变更,确需变更的,需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实施。

(蓝山县局  陈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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