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 永州市局一次税务约谈促成某企业补缴税款600万

24.10.2014  17:42

 

10月13日,某房地产企业董事长在永州市地税局二楼会议室接受约谈

 

约谈现场,该企业老总及财务人员认真查阅地税相关政策及资料

 

10月13日上午,永州市局纳税评估人员在对冷水滩区房地产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时,发现某公司存在少计收入的涉税疑点,随即对其实施了税务约谈,共补征税款600余万元。

今年9月份,纳税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楼盘销售与纳税申报有较大差异,于是采取内查外调方式,先后调取其历年来的稽查案卷和征管档案、房产部门的购房登记信息,购房户的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规划部门的规划信息、国土部门的土地交易以及税控收款机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情况,进行案头分析,初步确定该单位存在少计收入的疑点。根据案头分析情况,评估人员对该公司楼盘销售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与其会计、营销人员和购房户进行了交流,发现并收集较多涉税信息,从侧面印证了一些税务事实。鉴于上述情况,市局决定对该公司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实施税务约谈。

约谈中,该公司对地下车位和商铺的销售情况避而不谈,对已出租的商铺以免租金和商户停业为由不申报营业税。评估人员指出其《现金流量表》期末现金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多时点不一致且差额较大的问题,该公司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在评估人员展示销售不动产开票信息、契税缴纳信息、售楼部销控表、银行按揭信息、房产局登记信息的多重比对结果,以及实地观测车位销售数量后,该公司承认对住宅、车位的销售收入、销售进度申报存在少申报、延迟申报现象。对销控表上标识已售的房源,承认分别进行了股东分红、抵工程款和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有关建安税收中甲供材的情况,评估人员立即追问是否并入建筑款项代扣营业税金及附加,该公司表示还没有。有关项目超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报建相关规费应补缴契税问题,该公司坦诚,之前误以为属于罚款没申报契税,已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也未申报。评估人员指出此类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申报缴纳契税,并且契税不随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减免而减免。确认相关事实后,评估人员作出评估结论,责成该公司补缴税款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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