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四举措”规范工伤认定

17.12.2015  17:04

  随着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的加大和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工伤认定案件逐年增加。为保证工伤认定结论的准确性,避免和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今年来,永州市人社局采取四大举措,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程序,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合法权益。

  严格审查受理材料,谨防冒领待遇。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过程中,严格审查是否属于管辖范围、《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特别是对申请人提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文书(或证明)原件进行反复核查,确保真实有效,谨防造假冒领工伤待遇。

  强化工伤案件调查取证,完善调查程序。在调查取证之前深入研究案情,围绕疑点和争议焦点,周密制定调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和调取证据,确保调查取证质量。对工亡案件、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较大分歧争议的案件、经书面审核仍存在较大疑点的案件、群众举报的案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明确调查重点:涉及交通事故的,重点调查职工正常的住所或居所地、正常的交通方式、交通路线等;涉及正常工作区域之外发生的工伤案件,重点调查职工职责及正常工作区域、外出原因以及是否由单位指派、是否有目击证人等;涉及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的工伤案件,重点调查是否存在加班情形及证据、是否有直接证据支持、是否有通话详单等间接证据支持等;涉及疾病的,重点调查职工有无病史、事发前身体状况、事发时有无饮酒等。

  建立工伤认定公示制度。对疑难复杂工伤案件进行认定前公示,在本单位网站、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受伤害职工基本情况、受伤害的事实、拟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及依据、工伤认定机构监督举报电话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利害关系人合法表达诉求,保证工伤认定工作的合法公正。对于公示期间获得的新证据或新线索,工伤认定机构及时开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来决定是否中止工伤认定程序。

  建立重大疑难工伤案件“会诊”制度。该局定期对全市工伤认定工作开展实地检查和督导,严格执行工伤认定初审、复审、审核的多级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影响、疑难案件,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研讨会议进行“会诊”,得出认定结论,再将结论提交局长审定后执行。定期“会诊”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

  今年来,该局通过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程序,最大程度上避免和减少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接待新老工伤咨询500余人次,受理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668件涉及职工678人,已认定工伤671人,不予认定工伤7人,不予受理2件,时效内结案率100%。切实解决了受伤害职工家庭后顾之忧,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