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背井离乡进城务工,留守儿童更多地成为社会问题。永州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共同关爱”的总体思路,积极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的建立,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管和关爱,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永州位于湘南边陲,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市。全市辖两区九县,188个乡镇,5000多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627.7万,其中,乡村人口368.7万,占总人口的58.74%。据调查,目前我市共有留守儿童30.12万余名,约占全市儿童总数的40%。其中,江华县留守儿童数39050人,占儿童总数的52.1%,为全市比例最高;蓝山县农村学校留守儿童数9960人,占全县儿童总数的18.6%,为全市比例最低。其他县区留守儿童比例分别为20%-50%不等。全市留守儿童中约有80%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13%被托付给老师、亲戚、朋友,7%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这些正处于成长发育关健时期的留守儿童,由于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正确引导和帮助,造成了许多突出问题:一是亲情淡薄、感情冷漠;二是不合群,心里相对封闭、孤僻;三是较任性、顽皮、偏激、脾气暴躁、我行我素、难以管教;四是学习自觉性差、马虎、拖拉;五是缺乏安全感、胆小怕事;六是存在安全问题。
二、我市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情况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等都对儿童的教育和管理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而作为弱势群体的留守儿童更应该受到重视和关爱。针对这些留守儿童,我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党委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不断夯实关爱工作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成立了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政府一名副市长亲自挂帅任主任,市妇联、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35家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妇联,主要负责做好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工作。各县区也都相应成立了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2012年,我市制定颁布了《2011—2015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并在当中提出“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职能。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1-2次儿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把留守儿童的工作作为专门的工作来研究。市妇联作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所在单位,多次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我市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市、县妇联多次在市、县党代会、人大会、政协委员会上就关心重视留守儿童工作提出了提案、议案,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在全市形成了关心留守儿童、重视留守儿童工作的共识。
(二)各相关部门合作联动,关爱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全市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有效合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教育局对空巢子女就学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民政局对家庭生活有困难的留守儿童通过民政救助、党员干部帮扶、社会扶贫等措施,帮助解困。司法部门深入留守儿童多的学校开展丰富的校园法制教育报告会、监护人法律培训班等。卫生部门深入乡村和学校为留守儿童义诊,检查视力、牙齿、营养健康等,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团市委招募与留守儿童数量相当的青年志愿者,开展对接捐助等关爱行动。关工委组织“五老”人员组成关爱团,为留守贫困儿童提供经济上的资助、生活上的关爱。
(三)妇联积极开展活动,营造关爱服务良好氛围
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儿童的桥梁和纽带,我们近年来也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做了一系列力所能及的工作。
一是建立了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从2013年下半年全省启动留守儿童数据库建设工作以来,永州市妇联与市邮政公司通力合作,完美配合,由村妇代会主任带领乡村投递员进村入户逐一核对的方式对留守儿童的姓名、家庭住址、出生年月、就读学校、父母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采集,全市共录入留守儿童信息24.8万多条,采集数居全省各市州第二,并实时对数据库动态进行更新,及时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健康等状况。
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一直将留守儿童作为重要的服务对象,通过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手拉手”、捐款捐物等整合各方资源多种方式,为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贡献力量。比如去年“三八”期间,我们发起“德行潇湘.收藏优雅”永州市女书法家首届书法精品爱心义展义卖活动。通过爱心义卖或爱心企业赞助的方式,鼓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来关爱贫困家庭和留守儿童。去年六一期间,包括市委书记陈文浩在内的四大家领导参与了我们举行的“永州市庆‘六一’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走访三多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筹集慰问金3万元看望了50名留守儿童。去年年底“温暖微行动-彩虹行”——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启动以来,市妇联本级就募得爱心企业善款34660元。全市县级妇联系统共募集善款80830元。
三是积极开展阵地建设。我们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依托学校设施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和“留守儿童心理咨询中心”。现在基本实现有“有妇女之家的地方就有家长学校”、“有留守儿童的学校就有留守儿童之家”,目前我市已创建省级示范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3个,省级”留守儿童心理咨询示范点“2个。
四是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社会环境。妇联利用“三八维权周”等活动契机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督促“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工作计划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要求他们定期召开家长会和“代理家长”会,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效对接。大力开展禁毒工作,近年来全市开展禁毒宣传活动30多场次。成立了“禁毒妈妈联盟”,发展“禁毒妈妈”志愿者100多名。配合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网吧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网吧接待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网吧,责令不合格网吧,规范了网吧的运营程序,优化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
(四)发动各界爱心人士,强化社会共同管理责任
一是构建监护体系。团委、妇联、工会、关工委、学校和公安等部门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干部教师以及巾帼、青年志愿者,外聘一些专职人员,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共同构建留守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近两年来,市妇联系统开展“百场现代家庭教育讲座‘五进’活动”,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或家庭教育成功人士在全市学校、乡村、社区、机关、企业范围巡回开展公益讲座30多场次,为10000多名家长讲授了家庭教育知识。东安县妇联自2012年以来,共组织了23个爱心单位、31个爱心人士与55个留守儿童结成了对子,关心他们的学习与生活,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该县还有多名爱心人士多年以来一直坚持为贫困留守儿童奉献自己的爱心,如县人民医院原工会主席李楚明利用县人民医院一个空置场地,义务成立了儿童活动中心,特别是为贫困的留守儿童做了很多具体且有意义的工作;又如县委宣传部退休干部钟挺华,作为县志愿者促进会发起人,不顾82岁高龄的身体,不仅自己省吃俭用,利用节省下来的钱资助贫困留守儿童,还常年累月奔走在各部门和热心人士之间,为留守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建立帮扶机制。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积极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共同为留守儿童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和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爱氛围。如新田县,江华县妇联发动各单位领导成为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结成“一帮一”对子,互赠联络卡,进行了亲切交流。每位“代理家长”为结对儿童送上了助学金和书包、书籍等学习用品,并且经常跟他们交流谈心,从精神上关爱他们。东安县上下大力开展“大手牵小手”关爱活动,从县级领导、到乡、村干部都与留守儿童结成“1+1”帮扶结子。县妇联组织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及社会爱心人士开展了“爱心妈妈”活动;教育局组织教师开展了“代理家长”活动;关工委的老同志则充分发挥余热,开展了“爱心爷爷”、“爱心奶奶”等活动;团县委组织开展了“知心哥哥姐姐”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使行为有偏差的留守儿童都能得到及时关爱,及时纠正。
三是扩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新闻传媒,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命运,宣传关于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新田县在县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 在审理抚养、离婚、伤害等案件中,注重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情感保护;县司法局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县初步形成了咨询、报警、援助、审判一条龙的维权绿色通道。双牌县妇联积极发动巾帼志愿者开展“知心妈妈”帮扶活动,从心理和生活上帮助留守儿童;多渠道筹集物资帮助困难留守儿童,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关爱,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拐卖、侵害女童犯罪分子。
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是对留守儿童的关注程度不够。社会各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了解不够,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不多,热心不足。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力度不够。
二是缺乏合力。整体上看,各级都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组织,但对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单打独斗、未能形成合力。如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统筹协调部门,在整个运转中缺乏实际话语权;妇联等群众组织自身职能存在局限性,缺乏人员和经费保障;其他民间组织也受人力、物力和财力限制等。从目前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情况来看,各相关单位只处于开展一些对接走访慰问活动等简单的起步阶段,出台相关政策少,开展长效工作少。
三是缺少活动阵地。目前我市除学校建有“留守儿童之家”外,村级场所很少有“留守儿童之家”,且大部分“留守儿童之家”是多室共用,其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大部分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没有单独的场地,设备简单,活动内容比较单一,缺乏资金支持,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专项经费投入少。当前,除了一些社会儿童基金外,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中还没有设立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专项经费。各相关部门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也没有直接的工作经费来源,只有挤占办公经费,或是募集爱心捐款。
四、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如何构建更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是当前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亟需探索、解决的新课题。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家庭是关键,学校是依托,社会是支撑,政府是主导,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完善法律法规
一是在修订法律法规时建议增加保护留守儿童的具体条款,完善留守儿童生存发展权、监护和委托监护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委托监护制度,明确儿童享受父母亲情和关爱权益,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不让“留守儿童”变成“问题儿童”。二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维权和守法意识,强化家长履行对子女的监护教育责任意识。三是建议畅通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对侵犯留守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建议加大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减低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比率。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农村生活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将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和岗位,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乡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
(三)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
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之中。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 以政府为主导, 动员社会力量, 共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改善和发展。同时要强化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赋予考评话语权,通过实行目标任务分解和督查考核的办法,建立科学的考评和奖惩机制
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
在学校教育中增设心理课程, 加强对留守儿童在精神、心理、生理、行为方面的指导教育, 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 增加农村教师编制,鼓励教师担任“代理家长”,适当配备心理、生活教师,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特殊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关爱帮扶,切实有效地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
(五)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加强和完善“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心理咨询中心”等阵地建设建设
依据留守儿童群体规模,将工作协调机构、相关部门的留守儿童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中专职人员队伍、阵地建设、专项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等专项经费的落实。在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乡(镇)、村(社区),根据儿童特点和需求,选择一定的场地,配备相应的生活、学习物品以及体育器材、图书、娱乐设备等,成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达到统一模式、统一功能、统一机制的完整的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阵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他们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的亲情看护,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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