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全面部署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工作

24.03.2015  16:45

  3月19日永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清明祭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文明祭祀、森林防火、调处纠纷工作有机结合,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对殡葬工作高度关注的有利时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泛开展“文明低碳、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新媒体宣传防火知识、殡葬法规政策和文明低碳祭扫新理念,大力倡导社会公祭、集体公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鼓励引导人们采用家庭追思会、敬献鲜花等新型文明祭祀方式,大力推广骨灰撒散、树葬、花葬、草葬等生态节地葬法。同时,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树文明低碳祭扫新风。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清明期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县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制定清明应急工作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我市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蒋方月 张斐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