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11.12.2015  10:09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选调范围:原《公告》选调范围中“档案管理人员职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改为“档案管理人员职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

2、选调条件:原《公告》选调条件中的第5条:“法官职位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已任命为法官”改为“法官职位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已任命为法官”或“在法院、检察院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延长至12月16日。

4、报名方式:除现场报名外,增加网络报名方式。外地报名者可采用网络报名方式,通过永州法院网(http://yzzy.chinacourt.org)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email protected])。网络报名者可在参加面试前将材料上交审核。

5、笔试比例: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核减选调计划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其他事项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746-6667534    0746-6667538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0日

来源: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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