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开展“百日竞赛”活动
为认真履行审判执行职责,提升案件质效,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自2016年9月20日始,在全院干警中开展“百日竞赛”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该院从四个方面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永定区法院成立了“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代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成员。同时在活动领导小组中下设办公室,安排审管办、办公室负责活动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安排政治办、财务室、物管办等部门负责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
制定目标,确保工作任务。 为确保“百日竞赛”活动能够取得实效,永定区法院要求各部门按照《2016年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及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全面完成全年岗位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在结案率、发改率、审理(执行)周期、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长期未结案件清结率等主要指标上和其他工作上,实现冲刺并超越岗位目标任务。
开展评选,确保能力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激发法官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内在动力,永定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工作能手”活动的通知》,鼓励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四个能手”评选活动,以评促学、以学促工,不断提升全院干警的办案能力、调解能力、执行能力、工作能力。
强化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为推动活动落到实处,永定区法院要求纪检监察室认真履职,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注重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加强对法官的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随机抽取案件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立即改正,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来源: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