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健全廉政预警机制筑牢防腐“堤坝”

06.11.2014  17:58
  红网永兴站11月6日讯(通讯员 许群飞 代志刚)11月5日,笔者从永兴县纪委获悉,县纪委对永兴县一学校私设小金库一案进行了查处,县教育局部门负责人马某和原学校校长黄某受到县纪委的警示诫勉,其他两名责任人员受到组织处理。这是今年永兴健全廉政预警机制筑牢防腐“堤坝”,维护干部健康成长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永兴县立足反腐“防火墙”建设,在建立廉政预警信息收集机制、廉政预警分析机制、廉政预警处置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加强廉政预警机制建设,对廉政风险早预防、廉政隐患早排查、廉政苗头早发现、廉政问题早查处,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倡廉格局。
  
  永兴县以突出强化事前预防,排查廉政风险为抓手,在把全县各级各部门划分岗位类别、清理岗位职权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四级风险”。党政主要领导为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职能科室负责人为二级,其他各科室负责人为三级,一般干部为四级。同时,永兴县加强事中监督,促进阳光行政。在全县建立了反腐倡廉“日常巡查、明查暗访、投诉受理、查纠问责”四个常态化工作体系,建立“四位一体,上下联动”流程,即“县纪委—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织)—村级纪检监察员—特聘预警信息员”信息上报制度,规范“信访举报—网络與情—明查暗访—各级移交”等预警线索快速受理查处。永兴县纪委还建立反腐倡廉线索发现移送和处理机制,明确了七种线索来源的处置程序,建立了“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建议组织处理”等四种预警处置措施。
  
  今年1至9月,永兴县1名在试用期内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受到责任追究,取消了正科级职务,1名科局副局长因工作失职受到组织处理,1名科局副局长因工作失职受到责令纠错的处理。全县共有23名党政干部分别受到责令纠错、警示诫勉、组织处理等不同的处分,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同比下降35%,新的违纪违法案件发案率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