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水利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9.06.2018  09:30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2018年第4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月推进会暨中央水利建设月调度会商会精神,5月15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毅君组织召开省级层面调度协调会,研究部署水利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会上,厅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18年水利建设项目进展,传达了近期水利部专项稽查座谈会精神。会议指出,进入汛期后各级水利部门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汛期水利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推进有序,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基本满足要求。

 

  罗毅君要求各级部门对标中央对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强化组织,强化督导,强化考核,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水利部及省委、省政府下达任务。罗毅君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重视稽察问题整改。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项目法人要对前段稽察问题制定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做到认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 二要切实加快建设进度。 各单位要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分类推进项目建设。对于受汛期影响无法开工的项目,要抓紧财评、招标、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一旦具备建设条件立即开工实施;对汛期影响较小的农村饮水、高效节水、新建灌区、水土保持等项目,要克服雨季作业困难,组织加大施工力量,争取尽可能多的形成实物工程量。 三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各地要严格落实水利部、环境部水规计〔2017〕315号文件对水利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环境保护手续,不走捷径,不搞变通,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统筹协调,确保工程经得起洪水检验、人民检验和历史检验。

 

  会议还对数据统计、工程验收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厅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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