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气象局与郴州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20.01.2016  12:05


局市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现场


      1月19日上午,郴州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会议,湖南省气象局与郴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共同推进郴州气象现代化的合作协议》。
      双方立足郴州生态环境良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气候与自然资源丰富、气象灾害多发等基本市情,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引,共同加强对郴州气象工作的领导,优先发展郴州气象事业,确保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湖南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浩,郴州市政府副市长雷晓达等出席签约仪式,分别代表湖南省气象局和郴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军主持签约仪式。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重点在三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共同推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以郴州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为重点,加强部门合作,建设郴州山洪地质灾害和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双方合作建设郴州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共同推进以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环境气象服务、城市用水安全等为重点的城市精细化气象服务系统建设。
      二是共同推进郴州气象现代化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政府绩效考核和公共财政预算,加快郴州气象预警中心项目建设和郴州气象综合观测基地建设,争取国家将郴州纳入全国人工增雨重点作业区域,支持建设郴州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争取国家在郴州布设风廓线天气雷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三是强化公共气象服务与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对气象探测环境已遭受破坏,以及因城市(镇)总体规划变化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确需要搬迁的气象台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在程序审批、设备配置、土地征用、建设经费等方面共同支持和加快推进搬迁建设,改善气象探测环境。双方共同支持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地方气象事业经费,增设北湖区气象局。双方还将共同支持郴州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形成省、市、县相互衔接、规范统一、权威畅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据了解,双方将建立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面向郴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析评估合作进展情况,督促合作协议贯彻实施。
      会上,永兴县人民政府和嘉禾县人民政府作了典型发言,郴州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一名作了题为《夯实基础 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的工作报告。雷晓达指出,郴州市目前在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上还有很大差距,加快推进郴州气象现代化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要求参会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全力支持气象现代化工作,在3月底前与气象部门完成合作协议的签订,并抓好工作落实。
      田浩在讲话中首先感谢了郴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长期以来对气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表示湖南省气象局将继续把郴州作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重点市,在项目布局和建设、政策和投入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与重点支持。希望郴州市气象局科学谋划“十三五”气象改革发展,把握重点,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力求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方面有所突破,加快建设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
      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16个市直单位的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与会人员还参观了郴州综合气象探测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