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关于增强气象人才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报告会

19.09.2017  19:54


报告会在多功能厅召开 摄影:戴帅汝

      9月19日上午,在省局多功能会议厅,由预报处和人事处主办的《关于增强气象人才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报告会顺利召开。会议邀请了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杨兴国副司长对中国气象局党组印发的《关于增强气象人才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中气党发〔2017〕25号)进行政策宣讲和解读,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国刚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会上,杨兴国从《关于增强气象人才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贯彻落实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围绕《意见》六大部分二十七项任务的深刻内涵、政策依据、执行程序等逐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且耐心细致地解答了我局气象科技人员提出的问题。本次解读为大家厘清了一些基本概念,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对我省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党组25号文件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另外,在互动环节,他的解答既让大家加深了对有关政策的理解,也提振了大家大力推动气象科技创新的信心。
      常国刚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当前,气象人才发展和气象科技创新已进入新时期,气象发展面临的最大束缚是思想观念束缚,最大障碍是机制体制障碍,《意见》的出台旨在打破桎梏,激发气象人才科技创新活力,是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对于我省气象部门如何在下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党组25号文件精神,常国刚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各级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国气象局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的学习理解,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气象局下发的《意见》。二是有关职能处室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管理处室要深刻领会、学透政策,用好政策,抓住重点,有效贯彻执行,为人才施展才华、干事创新做好服务。三是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地方鼓励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各项激励政策。
      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省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