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民行厅在宁乡召开“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座谈会
高检院民行厅案件指导处处长邱景辉讲话
高检院民事检察一处处长王莉听取汇报
省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陈忠主持会议
长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祝珍明讲话
宁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孝明汇报工作
长沙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李琼汇报工作
各个区县院民行科负责人汇报工作
座谈会现场
为深入推进 “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全面准确掌握活动进展情况, 2月22日上午,高检院民行厅案件指导处处长邱景辉、民事检察一处处长王莉一行6人,在省院民行处处长陈忠、长沙市院副检察长祝珍明等领导陪同下,在宁乡院召开专题座谈会,对全省部分市县(区)院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座谈调研督查指导。长沙市院、长沙市望城区院、株洲市醴陵市院、湘潭市岳塘区院、衡阳市祁东县院、岳阳市湘阴县院及我院民行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会议由省院民行处处长陈忠主持。
会上,长沙市院及参会的6个基层院民行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本地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陈忠处长分别进行了点评,并同时指明各地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宁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孝明对高检院、省院、市院及各兄弟基层院的领导和同仁们的到来表示最热烈地欢迎,对各级院领导和同志们冒着春寒来宁乡院督促、指导、交流民行检察工作表示最衷心地感谢!钟孝明首先简要汇报了宁乡县情及宁乡院基本情况。针对2016年以来,以及2017年民行工作如何攻克短板和适应发展新形势的工作思路、工作定位,钟孝明强调宁乡民行检察工作重点是坚持“三个围绕三个强化”,即:一是围绕职能强化办案。对生效裁判监督,做到有案必办;对于违法行为监督,重在开展审判程序违法和审判人员违法违纪监督,尤其注重在虚假诉讼监督中开展违法行为监督;对于执行监督,坚持在支持解决执行难的原则下,对执行中的乱作为和怠于执行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履职工作,重在与宁乡发展大局和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同时突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有效开展公益诉讼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宁乡院还将就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行探索。二是围绕司改强化组织。重点是在内设机构改革中争取民行部门单设,在办案组织设置中,按工作内容类型分别配以员额检察官办案组或独任检察官。三是围绕能力强化学习。重点是营造学习氛围,构建学习平台,健全学习制度,有效促进执法办案能力提升。
长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祝珍明就当前民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具体工作举措以及对上级的建议谈了三点看法:一是当前的形势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在司改的大背景下,民行检察工作地位日益凸显,履职范围与内容日益广泛丰富,社会经济发展倒逼民行检察工作发展;二是做好当前的民行检察工作要树立“一个中心”、“三个转变”,即以法律监督为中心,从注重案件监督转变为注重办案活动,从注重私利群体保护转变为注重社会公益保护,从注重诉讼监督转变为注重诉讼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并重;三是希望上级院为强化基层民行工作,在机构建设、队伍配置、专业建设等方面多创造条件、破除障碍。
在听取汇报后,高检院民行厅案件指导处处长邱景辉对湖南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级院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明确、工作力度很大、工作重点突出,各院工作各具特色。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邱景辉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一方面要加强对民行工作在理论上、工作机制上的探索,以成功案例来作为促进民行工作发展的支撑;另一方面在工作中要把握度,在监督工作中避免超越职权、不当干预的情形。二是要进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有机结合。自下而上是指基层院要加强信息建设、类案资源整合的基础工作,将个案整合到更高的层面,由市院、省院将基层院成功案件的亮点统筹形成类案,形成全省对法院监督的“白皮书”,来发挥更高层次的监督作用。自上而下是指基层院在办案要善于发现总结,要善于把可能上升到国家决策层面的个案转化为类案,通过检察工作建议、信息宣传的方式引起高层的重视,通过领导决策谋划、部署专项行动来推动民行工作的发展。三是基层工作要多出精品案件。一方面要对办案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办案中尽可能的把案件做扎实,保证检察建议的质量,最大化的体现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是要把工作做得更为细化,使联动部门之间、上下院之间形成监督合力。
陈忠处长在最后总结中强调,全省民行检察工作要按照高检院民行厅的要求,抓好精神落实、改革探索,要立足监督主业,强化诉讼监督。总体上要在“三化两力”上着力,“三化”要求一是努力做到监督多元化,向前向后延伸民行监督触角;二是推动工作一体化,全面强化上下一体化、本院内部各部门协作、跨地区联动一体化;三是推进队伍专业化,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专业水平。“两力”要求一是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到依法、规范、提高;二是努力提升办案影响力,有效扩大办案规模、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在案件中宣传,一案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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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