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及国家民委和国家宗教局“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湖南民族宗教工作实际,11月3日湖南省民宗委印发《湖南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级民族宗教主管部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推进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根据《规划》,民宗系统“七五”普法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四是要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法规规章;五是要深入学习民族宗教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六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七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八是要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规划》在工作措施和保障上明确要求,一要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各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序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二要落实普法责任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三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四要推进普法工作创新。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学习载体。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独特优势,加强各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网站普法专栏的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
《规划》明确,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2016年12月)。各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根据本规划,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五年规划、编写教材、培训骨干,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等工作,并将制定的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于2016年年底前报省民宗委备案。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月-2020年6月)。各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按照本规划和各地五年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在工作中加强考核评估,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省民宗委将于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三是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各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总结验收。省民宗委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