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启动

20.04.2016  08:48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湖南日报报道,4月1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在长沙启动。从即日起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全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旨在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解决“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级国家机关贯彻实施“一法两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及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情况;民族地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情况;“一州七县”自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分为组织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情况综合和审议等4个阶段。届时省人大常委会将派出两个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邵阳、怀化、永州等市州,采取听取汇报、会议座谈、实地检查、个别走访、调查核实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9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