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民政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15.09.2016  03: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市民政系统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县委关于“两项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东安县民政局从5月初开始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严密组织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提高了民政干部的思想意识和廉洁自律防控能力,树立了民政干部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推进了全县民政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成立领导班子。根据省、市、县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该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专门人员。并于今年5月制定了“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了局各股室、各单位及各乡镇民政所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

  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了民政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全面清理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如期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对全县2013-2015年民政资金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这次自查涉及资金4.2亿元,其中走访调查了345个村7000多户民政救助对象。同时,对部分乡镇在农村低保、救灾款物发放使用上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责令乡镇进行了整改。8月中旬,该局前段工作查处面不广,查处的对象不够多的状况,进行了补火,召开了乡镇民政所长和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会议,确定了联系乡镇局领导、股室负责人为该乡镇的责任人,要求自查自纠的面达到100%,自查自纠的对象达到100%。

  注重整治实效。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构建民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文林春 张祖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