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州人民政府印发《湘西自治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9.09.2016  19:32
      为了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近日,湖南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湘西自治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预案》,湘西州人民政府成立湘西自治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任指挥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州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吉首军分区、州防汛办和州气象局等3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预案》对州气象局的单位职责进行了详细界定:一是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二是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同国土资源部门会商,联合发布地址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三是根据州应急指挥部及有关县市政府的要求,对重点地区的降水、天气状况等气象要素做出预报并及时通报。
      据悉,气象监测预警系统被纳入预警支持系统。按照文件规定,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系统支持区域性预警工作,由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联合建设。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国土资源局和州气象局等组成的专家组会商确定,预警结论由州国土资源局和州气象局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