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13.01.2017  22:03

  近日,中国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司法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湘法治办[2016]20号),省民政厅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一直以来,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省民政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有序进行。一是抓制度建设,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省厅成立了厅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湖南省民政厅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并把普法工作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二是抓法治建设,夯实民政普法工作的基础。省厅成立了厅民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召开了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三是抓普法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意识。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年度普法考试,每年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百分之百。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专题培训班和湖南省社会福利政策解读培训班等。开展“厅机关学法月”活动,每年组织干部集中学法。开设以“民政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湘民讲坛”,每月邀请省内有关专家、学者来厅授课。四是抓法制宣传,营造学法用法氛围。通过业务培训班、报刊杂志、宣传标语、宣传小册子、民政门户网、民政政务微博等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省厅先后编印或发放了《湖南省募捐条例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手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释义》和《湖南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手册》等宣传资料。积极开展5.12国家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通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我厅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工作方式明显转变,行政执法明显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