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机关创建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巡礼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的态度坚定、要求明确,“要始终把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其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突出抓作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抓重点工作,落实重点民生政策;突出抓改革创新,促进民政转型升级;突出抓平台建设,深化创建活动成果;突出抓服务保障,推进机关自身建设”。
2008年12月,省民政厅机关获评“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六年来,在省直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厅倍加珍惜荣誉、振奋精神,将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厅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我厅“省直文明标兵单位”称号已届满,为继续保持和提升机关文明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根据《湖南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精神,我厅继续向省直工委申报“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省民政厅的文明创建工作具有三个明显特点:文明创建工作规范扎实、文明创建成效全面立体、文明创建形式生动活泼。”省直工委副书记李爱武在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后,对民政厅的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李书记希望继续保持“创建无止境的状态、服务为上的理念、文化育人的意识”。
●六载寒暑,始终如一,文明创建力度不断加大
自2008年成功创建省直文明标兵单位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机关工委的关心支持下,厅党组带领全厅干部职工继承和发扬文明创建精神,始终坚持创建成果不自满、工作力度不松懈、创建工作不停步,全力争当省直文明单位的排头兵。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贯彻中央和省里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来武装干部职工头脑,始终与中央、省委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推动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始终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文明创建工作搭建活动平台。 近两年来,我厅广泛开展了“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创文明、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主题活动、“访民政服务对象、联民政基层单位、创民政服务品牌”特色活动,精心组织了美心志愿服务、节能宣传周、低保阳光工程、湖南十大孝星评选、文明处室(家庭)评选等活动,培育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民政工作宗旨,全厅上下形成了爱岗敬业、团结务实、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始终坚持严格的标兵要求,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厅坚持推进精神文明领域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文明创建成果,先后获得了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先进单位、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涉外工作先进单位、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和组织奖、全省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全省民政信访先进单位、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53项荣誉称号;在全国行业内和省内经验推广20余次;厅机关集体、处室局和个人获得部省及有关部门表彰90多人次,树立了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型助力,勇于创新,文明创建水平全面提升
自2013年底启动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以来,我厅立足新起点、坚持高标准,以 “五型”机关建设为重要抓手,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融合,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机关自身建设体系,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 注重发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在全厅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处室局、学习型党支部”活动,每月各党支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厅机关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湘民讲坛”,邀请专家学者来厅授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政策理论以及民政业务知识,有效增强了厅机关干部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重点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创建优质便民的“服务型”机关。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有效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在去年开展的系列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中,厅领导带领各党支部集中深入全省60多个县市区开展调研走访,全省各级民政干部累计调研基层民政单位和社区(村)2000多个,走访困难群众和民政对象2万多人,现场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300多个,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创建自律规范的“廉洁型”机关。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厅党组书记、厅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初厅党组会议都要专门研究部署,细化责任分工,与处室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年中组织对重点资金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建立健全了厅系统反腐惩防体系,厅机关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腐败行为,确保了机关平安、干部安全。
——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建设,创建锐意进取的“创新型”机关。 坚持将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融入到民政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当中,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开展。创新民政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在财政省直管县的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市州民政部门积极作用,确保了决策过程和工作落实的民主、科学、高效;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新机制,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和监督机制;推行绩效管理新机制,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有效激发了厅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重点抓好机关内部建设,创建团结奋进的“和谐型”机关。 厅机关结合内部建设,扎实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干部职工活动,有效增强了全厅的凝聚力、战斗力。在机关文化建设方面: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价值理念,开展“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民政文化建设;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建立厅乒乓球俱乐部、篮球队、气排球队等文体组织,将春节联欢会打造成厅系统文化活动品牌;积极参加省直工会举办的系列活动,并荣获了省直机关第七、八届篮球赛一等奖、“中国梦•劳动美 我与改革创新”演讲赛和全健排舞赛二等奖的可喜成绩。积极开展文明处室(家庭)的评选,机关内设机构文明先进率达70%以上。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以“访千户民政服务对象、联百家民政基层单位、创十佳民政服务品牌”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双联”帮扶工作,组织300多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直接帮扶民政对象1000多名,为基层民政单位和民政服务对象解决了一系列问题;签订《文明服务公约》,制定了民政文明服务公约和文明办公规范;积极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单位、文明和优质服务岗位能手的评选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中央和省委先后提出的14项和34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成立了“美心志愿者服务队”,干部职工自愿参加率达95%;目前,我厅正在着手策划窗口单位和与群众联系密切的职能部门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在普法综治、计生安保方面:调整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了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全厅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历次普法工作验收合格,无违纪违法案件;重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各种安全措施,连续多次评为平安单位;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确保厅机关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率、晚婚率、节育率、独生子女领证率都达到百分之百。在机关大院建设方面:今年积极筹措资金,装修破旧的二办公楼、完成了院内绿化、亮化和硬化,完善了职工活动场所等;严格落实各种卫生防疫和环保制度,院内环境卫生品质明显提升;将机关大院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制作了民政文明服务公约、文明办公规范、民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政核心价值理念的展板和挂图40余幅,机关文化和基础建设相得益彰,机关大院环境和品位明显改观。
●四方聚力,根植实践,文明创建硕果累累
我厅作为省政府的组成部门,承担着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救灾、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100多项工作职责。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着力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强化民生保障兜底工作。 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按照“精细管理、精准救助” 的工作新思路,实施全省统一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截至9月,全省农村低保保障300.4万人,月人均救助122.6元;城市低保保障134万人,月人均救助269元,预计全年农村五保分散供养达2864元。狠抓“精准救助”,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整治“阳光行动”和社会救助“四进四看”大走访活动,全省实现了社会救助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目前全省共有2200个乡镇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加快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补助力度,提升临时救助水平。积极开展救灾应急工作,今年争取民政部启动国家救灾四级响应3次,省里启动省救灾二级响应1次,三级响应3次,四级响应2次,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11亿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9.3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220万人次。加快全省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目前(长沙)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已开工建设。
——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 按照以双拥创建为龙头,以“双带双促”(带头建设家乡、促进经济发展,带头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活动为载体,统筹做好涉军优抚保障的工作思路,
启动了全省双拥创建命名表彰工作,开展了“走边防、联基层、暖兵心”活动和“八一”走访慰问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政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比去年提高10%-15%。优抚安置政策和军休干部职工待遇全面落实,87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帮扶困难优抚对象9万多人次。在全省部署开展首个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基本完成9.3万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任务,在全社会营造了弘扬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成功举办全国军休干部南区文艺汇演,启动了第六批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军休干部两项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稳步推进全省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今年新增社会组织1763个,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25373个。推动全省10个地市,54个县市区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实施《湖南省实施〈村组法〉办法》和《湖南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全面完成了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3000多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建立城乡基层老年协会3.5万个;扎实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启动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以及“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全省村居基层自治和管理服务水平。
——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争取民政部将长沙市、湘潭市列入全国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市,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率统计监测工作方案》,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创新养老服务业发展。为34.7万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补贴,全部落实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政策,近800万老年人直接受益,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4万人次。集中部省福彩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省5.3万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募集慈善款物2.6亿元,今年慈善援助10万余人次。推进并乡合村改革,启动了攸县、桂阳县设市申报工作,调整了4个街道,乡改镇9个。召开了全省殡葬改革推进会议,全面铺开殡葬改革工作。
●三位一体,上下齐心,文明创建机制体制健全
我厅注重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坚持从态度、制度、力度三个方面强化创建工作,形成了上下齐心共创省直文明标兵单位的生动局面。
——亮明态度,领导带头做好创建工作。 厅党组始终将创建文明标兵单位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策划各项创建活动。厅领导和处室局负责人带头学习文明创建有关文件精神,亲自研究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参加文明创建工作。如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带头加强自身问题整改,在转作风系列活动中领导带头下基层为群众解决问题,在机关文体活动中领导积极主动参加,影响和带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
——完善制度,立足长效开展创建工作。 为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班子建设的规章制度,提高民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我厅印发了《中共湖南省民政厅党组议事规则》和《湖南省民政厅工作规则》。厅党组在重大决策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了厅领导班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友谊,工作讲奉献;互相信任不猜疑,互相支持不推诿,互相配合不拆台”的团结共进局面。
——加大力度,齐心协力推进创建工作。 厅党组将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调整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处室局负责人为本部门文明创建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了每月一次文明创建例会报告、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等工作机制,形成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创建机制;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网上开辟了“民政文明创建专栏”,制定了《实施方案》,印发了《文明创建须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职能处室局具体抓、党政工青妇合力抓、人人关心支持创建、人人积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和局面。
近几年来,通过全厅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有力地促进了民政队伍素质的提升、民政文明创建成果的深化和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我们将不断总结、巩固现有文明创建成果,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按照省直文明标兵单位的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省直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优化创建过程,提高创建实效,不断提升全厅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我省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