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养老机构不得一次性收费
28.07.2015 20:20
本文来源: 电视台新闻频道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的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规定养老机构不得一次性收费。
《意见》强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收费一般按月收取,不得实行超过一年以上乃至终生一次性收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变相集资等行为。
同时,《意见》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需要政府供养的城市“三无”老人等服务对象,各地应按照规定的供养标准支付生活供养费用,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付。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应当按有关部门核定公布的价格收取,并使用非税收入票据;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实行自主定价,并依法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
《意见》还明确,以兴办非盈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名义采取划拨和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只能用于养老服务,严禁改变其用地性质,严禁进行商业开发。
本文来源: 电视台新闻频道
28.07.20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