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继续推行“公办不择校 民办不择优”招生政策 中小学生入学报名系统于4月15日截止

17.03.2017  17:34
                              记者 周唯佳 文律 谭维威(实习)

    今天,2017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长沙继续推行“公办不择校 民办不择优”的招生政策,并明确凡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含跨区升学、配套入学、外地回长的学生,需在当年4月15号之前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家长在为孩子填写报名信息时,要注意核实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报名截止后,上报提交信息不能再做修改。所有需要以配套入学方式就读对应配套学校的业主子弟,其不动产登记(或购房合同登记)截止日期也应当在当年4月15号之前。

    在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前后,民办(子弟)学校也将进行招生。家长可在4月20号到26号、7月3号到8号两个时间段(字幕)自愿选择民办(子弟)学校报名,微机派位前已确定选择民办(子弟)学校提前录取的,家长要向毕业小学递交选择民办(子弟)学校的承诺书。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秋季初一新生开始,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初升高时,不再享受对口直升招生。

    针对最近部分家长所关心的延长小学入学年龄问题,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卢鸿鸣表示,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学位情况适当延迟,但根据近年来城区学位数量来看,有的地区还难以延迟入学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