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毫:以强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制度确保全面完成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

13.02.2015  11:16

  2月12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主持召开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他强调,要保持定力、精准发力,以强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制度,确保全面完成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

  省领导陈肇雄、张文雄、张硕辅出席。

  自2013年9月我省启动湘江保护和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以来,湘潭市已圆满完成竹埠港地区重化工企业关停工作。这次会议“”到湘潭竹埠港这一污染整治重点区域,目的就是让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现场学习借鉴湘潭创造的“退二进三”、“市统筹、区实施、市场化”等成功经验,通过比学赶超,更好地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各项工作。

  会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过去一年湘江保护和治理相关工作情况,湘江流域8市主要负责人重点谈了2015年的重点工作打算。杜家毫认真倾听,并就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与大家深入讨论。他说,省委省政府保护与治理湘江、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清水的决心十分坚定,这也是适应新常态,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的实际举措。今年是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要在巩固前段成效的基础上,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求毕其功于一役,但求干一件成一件,主动公布年度计划任务,实行清单管理,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确保全面完成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

  杜家毫强调,要采取强有力的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迅速有力有序开展。要紧紧抓住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深入推进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等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做到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特别是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整治,突出抓好饮用水安全,切实保障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要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环境,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监测和执法队伍建设。要通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落实各级财政投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广泛引导社会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要及早谋划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努力为洞庭湖和资水、沅水、澧水的保护治理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杜家毫强调,要明确责任,以最严格的制度保护与治理好湘江。进一步明确目标体系,突出环境质量改善导向;进一步完善源头保护体系,掐断污染蔓延的根源,做到“旧账”努力去还,“新账”不能再欠;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推动各方面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考核体系,把责任追究与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把环保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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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江治污:“堵源头”成效显现

  在2月12日召开的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上获悉,去年我省共完成湘江治理和保护项目1143个,关闭淘汰涉重企业173家,湘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堵源头”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总体部署,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堵源头”。2014年,湘江流域8市紧紧围绕源头治理,全面实施了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工矿企业和单位废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两岸规模畜禽养殖单位退出和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一大批项目。全年新增企事业单位水污染治理设施300余套,新增废水处理能力4万吨/天;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5座,县城以上污水处理率达90%,较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关闭淘汰涉重企业173家,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累计减少48%;退养湘江干流两岸1351个规模养殖场,拆除栏舍67.95万平方米,株洲县、衡阳县等19个县(市、区)提前完成2015年退养任务。尤其是通过分类指导、对症下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对口职能部门作用,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等5大重点区域的污染整治工作进度明显加快,部分重点区域已取得重大突破。

  随着湘江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环境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湘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14年湘江干支流42个省控断面中,汞、铅、砷、六价铬、镉的年均浓度均符合I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镉和铅平均浓度比上年分别下降33.9%和30.5%。氨氮、总磷的年均浓度均优于II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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