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残疾考生成绩第一仍落选 “按标准选人”惹争议

18.08.2016  14:04

  近日,今年从湖南理工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谭劲松在岳阳云溪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笔试和面试总分第一,然而最终因视力体检不合格落选。谭劲松表 示,自己的视力并不影响基本生活与工作,认为云溪区相关部门招聘涉嫌“歧视残疾人”。谭劲松在当地残联的支持下也走上了自己的维权之路。

  “我感到非常无奈,也很无助。”记者17日电话联系上了谭劲松,他说,他今年24岁,2016年6月毕业于湖南理工学院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生下来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实施过白内障摘除手术,右眼视力几乎没有,左眼矫正视力为0.3,后来他申请到二级残疾证。

  谭劲松说:“今年6月下旬,我参加了岳阳市云溪区2016年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想应聘云溪区法制办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6月下旬,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了面试,在面试中,我发挥出色,保持了第一名的总成绩。

  “在综合成绩公布的第二天,我将我的相关情况写成了报告,如实告知了云溪区用人单位,我多次和云溪区法制办的工作人员交涉,仍然被拒绝。后来和岳阳市残联的负责人以及云溪区人社局的负责人多次沟通,得到了明确的拒绝答复。”谭劲松表示,这个消息给他浇了一瓢冷水。

  而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认为,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认定谭劲松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公职岗位设置起码的身体健康标准与门槛是必需的;也有网友指出,不能仅仅因为考生身体有残疾而一票否决,应该赋予一些岗位更多灵活性。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