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 最低为每人每月55元
红网时刻3月2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将分别提高到55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湖南省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在《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一项上,除长沙是不低于每人每月80元,其余13个市州均是不低于每人每月55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这一项,长沙是不低于每人每月120元,湘潭是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其余市州均是不低于每人每月55元。同时,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可以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拨入残疾人账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