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五年整 法院调解终支付

20.11.2015  18:15
   湖南法院网讯   (杨会君)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些“老赖”就是有钱不还账,让人告上法庭,最后还是得还款。11月11日,在凤凰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杨某归还了原告张某的2890元。

  2010年9月5日,被告杨某因建房需钢材而向原告张某赊帐2890元,并为原告张某出具了“今欠到张某钢材钱2890元”的欠条一份,但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房子建好后,杨某因欠了部分债务,便跑到外地打工,把还债的事情置于脑后。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虽然有收入,口头也答应还钱,但就是不还。无奈之下,原告张某将被告杨某告上法庭,诉求被告杨某支付欠款2890元。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多次用电话联系被告杨某,要求其来法庭应诉,但被告杨某总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拖着不来。在法官上门送达时,被告也总是大门紧闭,无法送达。即使法官与其约定好时间,被告也总是找各种理由逃避送达,如此反复多次让法庭工作人员心力憔悴。为能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杨某进行沟通,释法析理,讲明拒不到庭应诉的后果,终于使被告杨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于11日的法庭调解中主动支付了2890元的欠款。

  至此,案件得以圆满了结,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凤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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