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举行“全国模范法官”钟江武先进事迹报告会

23.07.2015  11:19

(湖南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出席钟江武先进事迹报告会。)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出席钟江武先进事迹报告会。)

(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宋智富主持钟江武先进事迹报告会。)

(钟江武先进事迹资料。)

(钟江武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场。)

  红网长沙7月2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禹爱民)今天上午,湖南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郴州市委在长沙举行钟江武先进事迹报告会,追忆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钟江武,缅怀他的高尚品质,学习他的崇高精神。
  
  报告会前,湖南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会见报告团成员,代表湖南省委、省政府、省高院向钟江武亲属表示慰问,并颁发最高人民法院追授钟江武的“全国模范法官”荣誉证书和勋章。会议由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宋智富主持。

  报告会上,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璋、桂东县人民法院政工室主任胡剑联,钟江武妻子、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周西滢、桂东县委外宣办副主任王冬媛先后发言,深情讲述了钟江武生前感人事迹。  

  钟江武,1973年11月出生于湖南临武县,北京大学法律系92级学生,1997年正式参加工作,曾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民三庭庭长,并于2012年8月任桂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由于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患淋巴癌医治无效,于2014年8月13日不幸病逝,年仅41岁。
  
  钟江武参加工作17年,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长期扎根审判一线,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审判事业,心系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在桂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期间,钟江武提出了“运用群众言语办案,到群众家门口办案,借助群众力量办案”的司法为民办案理念,建立了一套具有山区特色的群众路线办案机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桂东县人民法院民调满意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
  
  2014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忆钟江武个人一等功、追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湖南省委、省政府追授其“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追授钟江武“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在报告会上,孙建国指出,钟江武是湖南省法院系统的一名优秀基层领导干部,是全省政法系统的模范榜样,是全省近380多万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
  
  孙建国号召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要深入开展向钟江武学习的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弘扬钟江武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要学习钟江武同志对党忠诚、永葆本色的政治品格,努力成为坚定理想信念的先锋模范;要学习钟江武同志尊崇法律、守护公正的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先锋模范;要学习钟江武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努力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要学习钟江武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努力成为争创一流业绩的先锋模范;要学习钟江武同志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职业操守,努力成为永葆清正廉洁的先锋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