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
中新社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 梁晓辉 马海燕)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9日在北京表示,要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所有政府债务都要分类纳入预算,定期向社会公开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主动接受本级人大和社会监督。
受国务院委托,楼继伟当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2015年中央决算情况时,作上述表述。
在介绍下一步重点工作时,楼继伟表示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他指出,要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所有地方政府债务都要纳入限额并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债务,控制债务规模。“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所有政府债务都要分类纳入预算,定期向社会公开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主动接受本级人大和社会监督。”
他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提高债券流动性。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分析和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对高风险地区进行预警并督促建立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
楼继伟指出,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债和为外债转贷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以及违反规定替企业偿债的,责令改正,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当日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也谈到了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
刘家义称,审计署重点审计了11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1个县。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健全举债融资和风险预警机制,完善了相关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到2015年底,11个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8202亿元(人民币,下同),或有债务余额10970亿元。”
刘家义同时指出,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地方发债融资未有效使用,以及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他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强化债务管理,相关地方正在积极整改。
关于审议建议,刘家义指出,要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通过严格问责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密切关注‘明股暗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可能增加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