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助纳入安居工程 资金使用范围扩大

18.03.2016  09:56

  本报长沙讯 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不低于10%要用于安居工程资金。3月17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长沙市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已印发并实施。

  与 2008年发布的《长沙市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也被纳入了安居工程资金。安居工程资金的使用范围有所扩大,增加的具体项目包括购买、改造或租赁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等用于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登记、修缮、维护、设备维修更新、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改进,经核准减免由政府承担的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委托管理费和购买服务费,危房改造等相关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