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力抓检测 控过程强监管——东安县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东安县以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协调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有效落实到位。2014年至今,在农业部、省、市三级例行监测中,该县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
一、部署协调大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统筹协调和会商调度,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据规定严格行政问责,在全县形成“一张图”谋划、“一个面”推进、“一盘棋”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格局。二是实行量化考核。县政府明确县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并纳入绩效评价。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规定县、乡两级全年开展检测分别不少于10000批次、7200批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督查,针对性开展专题督办。三是加大资金投入。2009年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今年,县财政共安排监测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装备条件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监管检测等。
二、体系网络广覆盖。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县级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7个乡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畜牧水产检测站进行整合,实现合署办公,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84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3个农贸市场和超市分别设立监测点,建成了以县农产品检测中心为主,乡镇检测站为辅、基地检测室为基础的检测网络体系,市县种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统一计划、统一抽检、统一处理、统一发布信息公告。二是加强条件建设。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是国家二期规划建设项目,县级财政足额配套资金107万元,按时高质地完成项目建设,年内将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和资质考核正式投入使用。县财政还安排经费860万元,用于集中采购农残速测仪等监管检测设备54套、监管执法车4台,统一规范改造乡镇检测站办公室及检测室,确保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同时,为荷叶塘、果美等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和霞栖现代农业产业园等16个重点商品基地配备检测仪器,支持开展自律检测。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县检测站配备5名专职检测员,每个乡镇检测站配备2~3名专职检测员,全县共有检测人员46名,统一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并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所有检测人员分批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全部持证上岗,业务素质稳步提升。
三、检测监督全过程。 一是加大检测力度。健全监测机制,县乡两级分别制定监测计划,对乡镇、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产品全面开展检测工作,检测站不定期对各经营主体进行巡查抽检,加大检测频率,增加检测批次,推行严格的基地准出管理,实现了从生产到入市的全过程质量监控,杜绝农残超标的农产品进入餐桌。今年1-8月,县乡共抽检蔬菜、水果、畜禽产品83216批次,蔬果农残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100%。二是督促开展自检。全县农贸市场、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全部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自行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对销售的农产品全面落实自检制度;县内屠宰场落实生猪、肉牛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动物凭耳标、有效产地检疫证明入场待宰,严格屠宰同步检疫;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抽检制度。三是信息运用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业信息站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服务,做到心中有数。对检测合格率低的区域,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形式,密切督促整改。对检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市场等责任主体,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检测准出,限制不合格农产品入市。对检出违禁药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严格将不合格农产品杜绝在餐桌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