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检查验收湖南建工集团 “六五”普法工作
8月18日,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率省委政法、省司法厅等部门来湖南建工集团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阳红光、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陈代龙、省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刚魁等参加检查,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文志强、副主任卢光祖参加会议,湖南建工集团党委书记李湘波作表态发言,集团总法律顾问方拯汇报集团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情况。
孙建国书记对湖南建工集团“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集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工作体系比较健全,做到了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抓普法,突出抓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广泛抓好法务人员、大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孙建国书记希望集团在省国资委的领导下,朝着省内建筑业龙头企业、国际建筑业先锋企业这个目标,继续抓好抓实法治建设这个重要的保障。
孙建国书记指出,“六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决议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普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全省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化水平逐步提升,全省“六五”普法成效显著。
孙建国书记强调,今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年,省委对这次检查验收工作非常重视。期望各级各部门能够把握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湖南建设的坚定步伐。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内涵,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二是要进一步服务工作大局。法治宣传教育只有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去,才会接地气。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三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要以“六五”普法总结和“七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在传承以往好的方式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一府两院”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形成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及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其他组织发挥作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阳红光代表检查验收组反馈意见。他说,检查组一致认为,建工集团领导高度重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氛围浓厚、形式多样,“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较为顺利地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为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希望建工集团以这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文志强介绍了建工集团的“六五”普法的特点:第一,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实现了全覆盖,所属各子公司配备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有效防控企业的法律风险。第二,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为职工维权,治安秩序抓得好。第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增强,为依法治企打牢基础。
湖南建工集团党委书记李湘波表态,我们将结合“三严三实”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限时予以整改落实。今后将着力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依法治企的意识,二是培育依法经营的氛围,三是健全依法管理体制,四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我们将不断提高依法治企的水平,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据悉,2011年以来,湖南建工集团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在省属监管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紧紧围绕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全员法律素质和企业抗风险能力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展普法教育,多层次推进依法治企,着力培育集团法制文化,促进了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全面提高。主要体现在:抓组织结构建设,构建法务组织体系立体网络;创新普法模式,实现普法教育和生产经营双促进;立足项目抓普法,不断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建立普法考核保障机制,确保普法取得实效。
集团总公司相关管理部室负责人、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门负责人及总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