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院出台新机制:除虫护花 依法容错
27.05.2016 11:37
本文来源: 湖南在线
省检察院向新闻界通报 服务改革发展新机制
华声在线5月26日讯(湖南日报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卢建兵)5月25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向新闻界通报该院最近出台的《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游劝荣指出,省检察院出台这两个文件,建立了“除虫护花”机制、“依法容错”机制,是向全社会传导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正能量,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省检察院出台“依法容错”机制,就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犯罪的同时,依法宽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偏差甚至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传递保障改革创新、鼓励履职担当的强烈信号,为改革创新的“出头鸟”、“领头羊”解除后顾之忧,着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
游劝荣强调,建立“除虫护花”机制、“依法容错”机制,不是以牺牲法治为代价,也不是对党员干部和违法企业、企业家法外施恩,而是要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既依法“治渎”又法内“容错”,既铁腕“除虫”又柔情“护花”,保护广大党员干部依法履职担当、推进改革创新的积极性,维护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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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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