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检察院“亮剑”扫黑除恶 一涉恶团伙被诉判刑

23.03.2018  19:22

  湘检网讯(通讯员 段小华)3月22日,以何某、黄某淼为首的20人重大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开庭宣判,湖南省安仁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贵军和相关领导及公诉人团队参加开庭宣判。该案是安仁县在“两高两部”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以来办理的首起涉恶案件,也是该县自2010年以来办理最大的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此案经安仁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安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高度重视,迅速组建办案团队,审查卷宗38册,及时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取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认真研究法律适用相关规定。该案涉案人员32人(其中6人在逃,6人另案处理),涉及犯罪事实8起。据查,以何某、黄某淼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组织多人在安仁思源学校、永安人家饭店附近等多个公共场所,持械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任意毁损他人财物,致1人重伤、6人轻伤,1人轻微伤。在庭审时,该院派出了以副检察长李志平为代表的四人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历经11小时才结束。法院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黄某淼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他成员也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该案的开庭宣判,标志着安仁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已进入实战阶段。该县检察机关将坚持高压打击与警示教育警示相结合,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切实提升当地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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