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检察:积极参与“退养”和治砂工作 贡献出检察力量
会上,宁乡市林业局、国土局、水务局、畜牧局等执法部门分别就治砂工作和畜禽“退养”工作进行汇报,并重点就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多发、频发的小型环境破坏案件存在调查难、处罚难、处理效果不理想,屡打屡发现象,以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
宁乡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就两法衔接和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及有关证据问题向与会人员进行阐述和说明。钟孝明检察长认为,畜禽“退养”和整治非法采砂洗砂是市委市政府今年部署的“碧水保卫战”、养殖业“除臭剿劣”攻坚战和宁乡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的明确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在畜禽“退养”和整治非法采砂洗砂中积极发挥职能,贡献检察力量,既是履行法定职能的需要,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服务宁乡发展大局的务实之举。建议各行政执法机关充分利用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平台,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对接移送机制,对于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由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积极介入,全力做好引导取证和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于破坏环境资源涉及到侵犯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也可以介入,以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形式,实现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并推进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接下来,宁乡市检察院将安排精干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与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摸排线索,找准契入点,办理典型案件,有效助推“退养”和治砂工作的开展。
陈德奇副市长最后指出,畜禽“退养”和治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当前部署的中心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迫切。宁乡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对于推进此项工作,确保任务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积极、及时、充分、准确地录入案件处理信息,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对接、联系、协调,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建章立制,采取有效措施,办理典型案件,与检察机关一道形成合力并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增强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意识,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畜禽“退养”和治砂工作取得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碧水保卫战”、“除臭剿劣”攻坚战的满意答卷。
责编: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