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检察机关去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41人 县处级以上8人
22.01.2015 14:48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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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红网株洲1月22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1月21日下午,湖南株洲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株洲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波代表市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26件1851人,提起公诉2460件3619人,人数同比下降15.5%和5%。突出打击重点,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快办案节奏,依法从严惩处,共批准逮捕352件510人,提起公诉485件695人。
对各类职务犯罪予以严肃查办。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1件141人,其中大案82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人。先后查处了中盐株化衡阳天友公司董事长廖某某(正处级)等行受贿系列案;攸县卫生局局长汤某某、攸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刘某某等行受贿系列案;荷塘区地税局副局长秦某某、芦淞区地税局副局长谭某某等行受贿系列案;市经信委节能减排处李某某、市第一看守所民警周某某等滥用职权、受贿案。
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市检察院建成了全省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网络展馆,通过大量案例、图片、影像等揭示职务犯罪的危害、宣讲法律政策,公众均可登陆市检察院网站进行观看。此外,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工程、项目招投标提供查询2126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或降低资质等级,以此遏制行贿犯罪。
胡波指出,2015年株洲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做改革发展的保障者;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做严格执法的促进者;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努力做全民守法的推动者。
与此同时,根据最高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8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问题:1.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2.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3.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4.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5.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6.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7.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8.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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