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检察:“四注重四加强”促进检务督察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新化县检察院在规范管理上不断创新,在狠抓落实上不断着力,全面深化检务督察工作,坚持“四个注重”,突出“四个加强”,对全院2017年以来部分不捕、不诉案件进行分析排查,并对本院2016年所有自侦案件13件16人进行了回访。使全院干警遵章守纪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规范办案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观念得到了切实转变,执法质量得到跨越式提升,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该院的做法得到了省、市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注重质量与效果,加强办案情况的督察。针对执法办案中易出、常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廉政风险识别要素及防控措施》,从廉政风险防范内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以及违反廉政风险防范的处理等三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设定了33个风险预警点。加大对办案工作区管理、办案安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情况进行日常督察,对自侦部门办理的6起案件全部进行了同步督察。重点对《办案工作流程》,《办案安全监控流程》、《法警值班制度》、《法警看押制度》和《干警执法档案》以及“一案三卡”等执法办案环节的程序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立即发出《督察通知书》,责令整改,确保了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有机统一。
注重秩序与形象,加强机关管理的督察。重点对执行日常工作考勤、着装、卫生、后勤、保障、机关效能建设等行政管理制度、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院纪检、监察协同院精细化管理考评办公室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察,对违反管理制度的,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罚并在全院通报督察结果,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注重廉政自律,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督察。一是督察廉洁办案情况。设立执法监督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和干警执法档案,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发案部门、人民监督员,把内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督察。采取不定期的到有关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到社区走访等方式进行督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重点解决违规使用警车、警车私用、乱停乱放等问题,有效地保障了干警廉洁从检,密切了检民关系。
注重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对干警检风检纪情况的督察。重点针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落实检务公开,确保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诉讼权利不受非法侵犯,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尤其是执行《禁酒令》和工作纪律、出庭公诉人员、控申接待人员和驻所检察人员的行为规范,2017年1-3月,全院共开展了6次重点督察,5次干警婚宴监督,16次作风纪律和车辆管理检查,并及时在内网上进行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全院干警自觉遵纪守法,不断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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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谭华钰(实习) 审核: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