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向最高法抗诉:马乐内幕交易获缓刑量刑不当

10.12.2014  18:09

人民网北京12月9日电(记者 李婧)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

2014年1月2日,深圳市检察院就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24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4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提出抗诉。广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10月2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终审裁定确有错误,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12月8日,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据南方日报报道,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马乐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全权负责投资基金投资股票市场,掌握了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交易数量等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

马乐在任职期间利用其掌控的上述内幕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操作自己控制的的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电话卡下单,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833374.74元。

马乐本人供述称,三个证券账户开户人为马乐妻子的亲戚或同学,但账户均由马乐操作,密码也由他掌管。

根据博时精选基金的2013年中报,马乐依次重仓持有贵州茅台、五粮液、广汇能源、平安银行、大商股份、金地集团、中国太保、洽洽食品、华发股份、美盈森等股票。

马乐案,因其首次突破了“老鼠仓”交易额10亿元的涉案金额,引起证券行业高度关注,被称为国内最大“老鼠仓”案。

另据报道,马乐出生于1982年,是清华大学的高材生,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他勤奋工作,凭借出众的才华,成为市场上最年轻的基金经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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