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解密多份植树档案 民国长沙掀"造绿运动"
民国植树档案再现星城造绿史。长沙晚报记者 周和平 翻拍
明天是植树节,又是长沙一年一度植树时。殊不知,民国时期长沙就开启了如此植树的节奏。昨日,长沙市档案馆解密的多份民国时期植树节档案显示,当年的植树节,“造绿运动”做到了全民参与。
档案史志
省政府代电见证“3·12”植树节
在长沙市档案馆,一件件浸润发黄的公文档案,不少是民国时期有关植树节的官方文件。目睹这些“沉睡”了半个多世纪的档案,穿越时空的神秘感和历史的厚重感尽在其中。
打开解密的这些民国时期植树档案,《长沙市三十七年度植树节办法》《长沙市政府代电派代表往天心公园参加市民植树》《准林业部公函以本年植树节典礼及造林运动应及时早筹备扩大举办代电》《长沙市政府训令颁发》、《省府建设厅为本年本市植树节筹备事项公函》等,从不同年度、侧面再现了当时对植树造绿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动员。
值得一提的是,1946年2月2日长沙市政府收到湖南省政府代电的《准农林部公函以本年植树节典礼及造林运动应及早筹备扩大举办等》,就有“每年三月十二日以本年植树节”的背景交代。可见,当时每年的3月12日就已定为全国性植树节。
档案钩沉
住户不仅植树还要尽保护义务
民国时期长沙的植树节,政府重视且铺排早。在一份1948年3月9日由市长签署的《发动本市各新村住户植树》训令中载明 :发动第一、第二两新村全部住户参与植树,扩大植树运动,各村栽植风景林,并由市园林管理处供给树苗及指导栽植、培养。看得出,当年的植树节,住户就是植树的主体。
不仅如此,住户还得像现在的“门前三包”一样,有义务看守好栽植的苗木。在《长沙市三十七年度植树节办法》中,就明确马路种植行道树由市府严令当地保甲责成住户负责保护,如有损毁应照价赔偿;马路行道树如位置迁移、树形整理,住户不得擅自处理,须报长沙市园林管理处办理。
植树节长沙植的都是些什么树?记者查阅解密的民国时期相关植树档案未见“踪影”,算是一大遗憾吧。从现存街头的古树名木可粗略得知,也许香樟就是栽植的主要树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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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植树节经历三次改定
我国的植树节,因时代演变先后作了三次改定。1915年7月,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将每年的清明节定为植树节。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去世。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政府举行了植树节。以后为了纪念孙中山,把他的逝日定为植树节。
新中国成立后,1979年在邓小平的倡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植树节。